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5

5.此外,天使天堂如

5.此外,天使天堂如此浩大,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,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、器官和内脏,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。我蒙允许得知,就其一切对应而言,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,是绝无可能存在的。天堂与主对应,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,与天堂对应,以致在主眼里,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,可称作巨人(AC 2996, 2998, 3624-3649, 3636-3643, 3741-3745, 4625)。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,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,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(AC 3021, 3624-3649, 3741-3751, 3883-3896, 4039-4051, 4215-4228, 4318-4331, 4403-4421, 4527-4533, 4622-4633, 4652-4660, 4791-4805, 4931-4953, 5050-5061, 5171-5189, 5377-5396, 5552-5573, 5711-5727, 10030)

属天的奥秘 #4067

4067.“看哪,向

4067.“看哪,向他不如从前了”表对“雅各”所表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;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那良善那里被夺走,除了与居间良善的结合外,它(即“雅各”所表之良善)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:“向他不如从前了”表示对雅各,也就是“雅各”所表示的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;这一点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,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从拉班,也就是从“拉班”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得来。相反,它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。
为使人们能理解良善与真理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人里面,必须揭示某些几乎不为人知的事。的确,人们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;有些人还承认流注的存在,然而,这流注的性质却不为人知。由于这种无知,至少人们不会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真理:人的周围有灵人和天使,他的内在人就居于他们中间,并由此被主统管;即便在谈到这一真理时,人们也几乎不相信它。来世有无数社群,这些社群被主照着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而有序排列和安置;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则照着邪恶与虚假的一切属来排列和安置。它们被如此有序排列和安置,以致良善与真理的属,以及这属的种类,甚至不同种类,无不与这类天使社群相联结,或无不与天使社群相对应。而另一方面,邪恶与虚假的属,以及这属的种类,甚至不同种类,也无不与魔鬼社群相对应。每个人就其内层,即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,都在这类天使或魔鬼的社群当中,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皆来自这一源头,以致若他所在的灵人或天使社群从他那里被夺走,他就会立刻丧失思维和意愿,甚至立刻倒下,彻底死亡。这就是人之状态的性质,尽管他以为他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事物,或他自己是他所思想和所意愿一切的发出者,并且既没有地狱,也没有天堂,或者地狱离他很远,天堂也离他很远。
此外,人里面的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某种简单物,或一个单一整体;而事实上,它是由各种事物构成的某种如此复杂的事物,以至于就连它的一般特征,他也绝无法探究明白。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邪恶。人里面的良善如何,与他同在的天使社群就如何;人里面的邪恶如何,与他同在的恶灵社群就如何。这些社群都是人给自己召来的,也就是说,是他将自己置于这类灵人的社群中;因为同类与同类相联。例如:贪婪的人会给自己召来同样贪婪的灵人的社群;爱自己胜过别人、看不起别人的人会召来与他自己相似的人;而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会召来具有类似快乐的人等等。这些灵人与地狱相通,而此人就在他们中间,完全受他们控制,以致他不受自己支配,而是受他们支配;尽管他由于自己所享受的快乐、因而所拥有的自由而以为自己支配自己。相反,不贪婪,或不爱自己胜过别人,也没有看不起别人,不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住在具有类似心态的天使的社群中,并通过他们被主引领,事实上藉着他的自由而被引向他允许自己被引向的一切良善与真理。他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引向更内在、更完美的良善,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转到更内在、更完美的天使社群中。其状态的改变无非是社群的改变。这一事实因我持续多年的经历而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,并且因着这些经历对我来说,这种事已变得稀松平常,就像人从小就经历的稀松平常事一样。
由此明显可知人的重生是何情形,人借以被主从旧人状态转到新人状态的居间快乐和良善又是何情形,也就是说,这一切是藉着天使社群并通过这些社群的改变而实现的。居间良善与快乐无非是这类社群,主把它们运用于人,旨在通过它们把人引入属灵和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中。一旦他被转入这些良善与真理,这些社群就被分离出去,而更内在、更完美的社群则与他相联。“拉班”所表示的居间良善并非表示别的,该良善的分离,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,也并非表示别的。

属天的奥秘 #10064

10064.“并要把

10064.“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”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。这从“血”和“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,“血”是指神性真理(参看10026, 10033节);“坛”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(9964节)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,也是指神性之爱,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;事实上,凡人们所爱的,他们都感觉为良善,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。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;因为凡人们所信的,他们都视为真理,也称之为真理。由此可推知,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,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,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,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。因此,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;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,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,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。就反面意义而言,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,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。不过,构成理解力的虚假,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,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;构成意愿的邪恶,对这邪恶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,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。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,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,这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,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,源于主,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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